欢迎访问专升本社区
[注册]

QQ社群

微信社群

微信扫码咨询
《服务协议》《隐私政策》
注册
密码或短信登录点这里
微信扫码登录/注册
其他方式登录
手机注册
扫码登录点这里
其他方式登录
手机注册
用户协议

专升本社区是一家为广大升本学子提供全国专升本政策,考试大纲,备考信息,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复习资料,升本专业,升本院校等信息的资讯类网站。本网站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广大学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将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和需求。承诺在本网站中收集到的您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的保护,为了使您能得到优质的服务,仅限于向专升本社区网站总部及您所在地区分校教务人员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电话、就读院校),并承诺将严格保护,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并确保不对您造成骚扰。 如您选择线上咨询平台上的升本在线服务,即表示您完全知晓并同意上述专升本社区网站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和方式和范围,请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您可选择退出本网页,选择其他方式了解升本在线服务。

本网站收集、使用用户信息规则: 


1、本网站收集用户信息仅限于结合教育考试院政策,根据所在地区不同,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本网站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向与本机构无关的任何他人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3、本网站已经并将采取最新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4、本网站加强对机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使用权限的管理,发现违规泄露、散布用户个人信息的,将立即停止传播该信息,并对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5、用户如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有权要求本机构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刊载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的作品仅限于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多信息及更优质的服务,仅供用户参考。对于访问者根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无需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3、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4、本网站若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致函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全国统一来电400-023-1785;全国统一邮箱kf@hlsjy.com。


5、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专升本社区网站所有。

隐私政策

感谢您信任并使用专升本社区的服务!我们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更新了《用户隐私政策》。 本次更新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以及如何存储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条款,特别提醒您应留意本《用户隐私政策》中加粗形式的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用户隐私政策》,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

希望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用户隐私政策》,了解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和保护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了解、控制这些信息的方式,以便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作出适当地选择。


如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表示您同意或/和已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若您为未成年人)按照本《用户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储存、处理和保护您的信息。


本《用户隐私政策》主要向您说明如下信息: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2. 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3. 我们如何使用Cookie以及同类技术


4. 我们可能向您发送的信息


5. 您如何了解和控制自己的用户信息


6.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 本《用户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8. 本《用户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9. 如何与我们联系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


1.1 我们将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如下方式收集您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的或因为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优化我们的服务以及保障您的帐户安全。


1.2 您在注册、登录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1) 如您用其他方式注册、登录专升本社区相关产品时,我们会收集手机号码、密码。如您仅需浏览、搜索等功能,您不需要注册或登录,亦无需提供以上信息。如您不提供手机号码,将无法使用我们的服务。


(2) 如您以第三方帐号(如微信等帐号)登录专升本社区相关产品时,我们会收集您第三方帐号的个人信息(包括头像、昵称及您提供的其他信息),您可以在关联登录页面选择是否授权或新建个人信息。 我们和第三方将以去标识化的方式验证,这个过程中我们收集到的验证信息除前述头像、昵称及您提供其他信息外,无法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我们需要您确认通过第三方帐号登录前已经在第三方完成实名认证。如您不同意第三方帐号登录,将无法使用第三方帐号登录验证功能,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其他服务。


(3) 我们收集手机号码、微信等帐号是用于为您提供帐号登录服务以及保障您的帐号安全。


1.3 您在产品或服务中主动提供的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1) 如您在个人资料编辑时提供的昵称、头像、性别、学校、地区、报考城市、考试类型、真实姓名、电子邮件、个人简介。这些资料将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您并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 如您使用观看视频、直播、试题纠错、使用反馈、课程分享、学习笔记时,我们会收集您通过前述服务所上传或下载的信息,这类信息包括搜索关键字、发布和回复的评论、文字、标签。


(3) 如您使用客服等用户响应功能时,您可能需要提供您的手机号码、QQ号码或您向我们主动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核验您的用户身份信息、调查事实、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拒绝提供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客服等用户响应功能。我们亦会保存您与我们的客服沟通信息和回复内容。


1.4 我们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获取的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1.4.1 为保障您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维护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改善及优化您的服务体验并保障您的帐号安全,我们会收集您的下述信息:


(1) 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可能会自动收集相关信息并存储为服务日志信息。如登录帐号、IP地址、搜索记录、收听观看记录、网页浏览记录、服务故障信息等。


1.5 我们会根据以上在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时获取的信息开展数据分析和研究,改进我们的内容布局和推广效果,为商业决策提供产品或服务支持。


1.6 其他用户分享的信息中含有您的信息及我们的使用方式


如其他用户发布的笔记、回复中可能包含您的信息。我们将无法修改其他用户的信息,如实展示可能包含您的信息。如您认为侵犯您的个人信息,请您通过下述第11条投诉方式和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1.7 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功能和服务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如果某一功能或服务未在前述说明中且收集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网站公告等方式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以征得您的同意。


1.8 关于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的提示


上述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保护您的信息,若您不提供该信息,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相关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服务中的其他功能。若您主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和方式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


 


2. 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信息


2.1 存储信息的地点


我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境内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境内。目前我们不会跨境传输或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将来如需跨境传输或存储的,我们会向您告知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风险,并征得您的同意。


2.2 存储信息的期限


一般而言,我们仅为实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在超出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在下列情况下,我们有可能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更改个人信息的存储时间:


(1) 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为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3) 为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的要求;


(4) 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您另行授权同意的情形。


2.3 存储信息的方式


我们会通过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存储您的信息,包括本地存储、数据缓存、数据库和服务器日志。


2.4 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时,我们将采取合适的方式(例如推送通知、站内信、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3. 我们如何使用Cookie以及同类技术


Cookie 和同类技术是互联网中普遍使用的技术。当您使用专升本社区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会使用相关技术收集您的信息。我们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主要为了实现以下功能或服务:


3.1 保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高效运转:我们可能会设置认证与保障安全性的 Cookie 或匿名标识符,使我们确认您是否安全登录服务,或者是否遇到盗用、欺诈及其他不法行为。这些技术还会帮助我们改进服务效率,提升登录和响应速度。


3.2 帮助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使用此类技术可以帮助您省去重复您填写个人信息、输入搜索内容的步骤和流程(例如:表单填写)。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管理Cookie以及同类技术的使用。但请注意,如果停用Cookie,您可能无法享受最佳的服务体验,某些服务也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4. 我们可能向您发送的信息


4.1 信息推送


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可能向您发送提醒、声音和图标标记,以及电子邮件、短信等其他方式的推送通知。 您可以在设备的设置等相关页面选择取消。


4.2 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公告


我们可能在必要时向您发出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公告。 您可能无法取消这些与产品和服务有关、性质不属于广告的公告。


 


5. 您如何了解和控制自己的用户信息


5.1 我们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您可以了解、更新和更正自己的注册信息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提供的其他用户信息。在了解、更新、更正和删除前述信息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帐户安全。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某些初始注册信息、验证信息及认证信息。


5.2 如您不希望您的部分信息被我们获取,您可以通过关闭设备权限的方式停止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您开启下述权限即代表您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该权限相应的个人信息来为您提供对应服务,您关闭前述权限即代表您取消了授权,我们将不再基于对应权限继续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也无法为您提供该权限所对应的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的其他服务。但是,您关闭权限的决定不会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的授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及使用,但您可以通过第5.3条内容删除有关记录:


5.3 在您使用专升本社区期间,为了让您更便捷地控制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在产品和服务设计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您可参考下面的指引进行操作。


5.3.1 访问个人信息:


您可以在【个人主页】-【头像】-【编辑资料】进行查询、访问、更正您的头像、昵称、性别、生日、地区、个性签名、兴趣爱好。


 


6.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1 为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来保障您的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例如,我们使用加密技术(如SSL)、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2 我们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和组织确保信息安全。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查。


6.3 我们鼓励我们的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


6.4 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及时告知您: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6.5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当出现下列非因我们过错而对您的信息造成泄露及由此造成的损害结果,我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2) 在使用专升本社区的过程中链接到其它网站或因接受来自第三方的服务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3)如您在使用专升本社区(例如笔记、评论等)的过程中主动公开、上传、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的,其他用户可能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7. 本《用户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7.1 我们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适用本《用户隐私政策》。但某些产品或服务可能会有其特定的隐私政策适用条款,该特定隐私政策适用条款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产品或服务中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有特殊说明,若本《用户隐私政策》与该特定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政策适用条款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该特定隐私政策适用条款为准。


7.2 请您注意,本《用户隐私政策》不适用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如果您使用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须受该第三方的隐私政策而非本《用户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政策内容。


7.3 本《用户隐私政策》为《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用户隐私政策》内的名词定义参照《用户用户服务协议》,适用于专升本社区相关服务。


 


8. 本《用户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8.1 随着我们的服务范围扩大,我们可能适时更新本《用户隐私政策》的条款,更新内容构成本《用户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更新后的《用户隐私政策》导致您的权利发生实质改变,我们将在更新前通过显著位置提示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为避免您不能及时获知更新,请您经常阅读本《用户隐私政策》。


8.2 无论何种方式,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更新后的《用户隐私政策》约束。


8.3 更新后的《用户隐私政策》将以更新日期为生效日期,并取代之前的《用户隐私政策》。


 


9. 如何与我们联系


若您对本《用户隐私政策》有问题、意见、建议,或者与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您可以通过全国统一来电400-023-1785;全国统一邮箱kf@hlsjy.com等方式与我们进行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函件并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尽快予以回复。

专升本社区 > 专升本考试 > 湘南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湘南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易学仕在线
浏览次数:4760
收藏次数:0
发布时间:2020-05-22 11:56
我要收藏
摘要
湘南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 号)、《关于做好 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7 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开展“专升本”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是指湖南省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进入我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注册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我校学习 2 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学习 3 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同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推荐专科生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40%,若排名前 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我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接受各本科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 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录取比例原则为:以专业为单位,根据学校教学资源、生活条件等因素保障教学需要来确定。

第四条 “推荐院校”根据合作协议和本校的“专升本”实施方案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考试前需将推荐比例、各专业的录取比例等重要信息及时向学生发布让所有学生知晓。“推荐院校”对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的资格审定及身份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 “专升本”的选拔考试由我校组织,考试科目由我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确定,考试科目共计 3 门,其中专业课 1 门和专业基础课 2 门。每门 100 分,共 300 分。我校严格按选拔考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录取学生。

第六条 “专升本”工作基本原则

(一)协商自愿原则。“专升本”工作的开展由“推荐院校”与我校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

(二)公开公正原则。“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并通过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三)诚信合规原则。我校与“推荐院校”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协议认真履职,客观真实地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每个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必须真实准确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生“专升本”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专升本”工作程序

(一)建立合作关系。“推荐院校”与我校自主联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作专业对应情况(含毕业生人数)、 协议的时效及解除协议善后事宜的处理等具体事项。此项工作必须在 2020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并报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二)细化推荐要求。推荐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4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5)非英语专业学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学生除外)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当年 3 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 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三)组织学生报名。“推荐院校”根据合作协议和本校的“专升本”实施方案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报名工作必须在2020 年 5 月 1 日-10 日内完成,过期不予补报。

(四)核查报名信息。“推荐院校”对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的资格审定及身份确认负责。“推荐院校”严格审核学生报名信息,按规定比例确认推荐名单,不得超过推荐比例;我校在汇总“推荐院校”提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将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报教育厅高教处审核。

(五)组织选拔考试。我校根据经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参考名单组织选拔考试,不接收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学校根据文件要求设置考点。“推荐院校”根据防疫要求负责安排专人全程接送考生到考试地点,组织师生考前培训工作,并审核本校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身份,同时保障师生往返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此项工作必须在 2020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

(六)确定录取名单。

1)我校根据考生的选拔考试成绩总和按专业由高到低录取学生。

2)录取名单经双方公示无异议后,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报教育厅高教处审核。教育厅将核定的录取名单反馈我校,再由我校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 “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及时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办理学历电子注册,其专科阶段的档案由“推荐院校”按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我校。

(二)“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在每年的 9 月 30 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注册时要严格审核专科学历信息,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

(三)“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应严格按照我校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形式就读本科。

(四)因“专升本”学生从专科阶段到本科阶段的学习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选拔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因此“专升本”学生必须在录取专业完成本科学业。

(五)“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规定颁发毕业证,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第九条 “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的要求

(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不占用当年“专升本”推荐指标和录取计划。免试考生资格和身份确认由“推荐院校”负责。

(二)高职专科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复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与本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被我校录取的,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当年“专升本”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免试考生资格和身份确认由“推荐院校”负责。

第十条 “专升本”的组织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校和各“推荐院校”均成立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商议、决策“专升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周密方案。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周密的“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工作预案。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我校和“推荐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各校的推荐和选拔办法、推荐参加考试的名单、选拔考试成绩及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开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得少于7 天。

(四)严格责任追究。“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每个具体步骤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协商妥善处理,并报教育厅协调处理,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责任方全权承担责任。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五)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第十一条 “推荐院校”职责

(一)联系我校建立合作关系,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

(二)成立由校(院)长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政策解答、咨询;投诉处理、舆情监督;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考试前需将推荐比例、各专业的录取比例等重要信息及时向学生发布让所有学生知晓,对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的资格审定及身份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三)安排专人全程接送考生到考试地点,保障师生往返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并审核本校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身份,组织好师生考前相关培训,并选派认真负责的老师参与监考和巡考。

(四)及时并按要求公示我校提供的预录取名单。

(五)及时为“专升本”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办理学历电子注册,其专科阶段的档案按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我校。

(六)“推荐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

第十二条 我校的职责

(一)审核对应的“专升本”专业、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

(二)确定“专升本”推荐条件,确定主考方案、考试科目以及参考教材。制定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预案。

(三)组织选拔考试。完成命题、组考、考试、阅卷、登分、录取等相关工作,对所设考点的考务工作负主体责任,考试具体安排按组考方案执行。

(四)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五)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 2020 年我校及合作的“推荐院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湘南学院教务处,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文件同时废止。

湘南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 号)和《关于做好 2020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7号)文件精神,我校2020 年继续从省内高校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我校本科专业修满 2 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 3 年),毕业后获得本科文凭。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专升本”工作方案,商议、决策“专升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专升本”考试期间防疫工作。“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组长:王晓萍

副组长:黄小益(常务) 刘卫平

成员:李喜华、唐伟军、李正标、汪军龙、李 扬、李磊骏李勇、胡山泉、夏长城、梁娥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伟军(兼)

副主任:谢海明

员:陈小芝、刘春玲、周鸿翻、刘华武、陈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推荐专科生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4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若排名前 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我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受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 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录取比例原则为:以专业为单位,根据学校教学资源、生活条件等因素保障教学需要来确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录取比例为 30%;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录取比例为 25%;护理学、汉语言文学录取比例为 50%)。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我校将保留追责的权力。严厉杜绝虚报推荐人数,我校将各校推荐人数、实际参考人数、实际入学人数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报告教育厅。

三、选拔条件

推荐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4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学生除外)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当年 3 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 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四、选拔程序

(一)建立合作关系

“推荐院校”与我校协商“专升本”合作事宜,并在 4 月25 日前签订合作协议。“推荐院校”的一个专科专业仅限对应一个相应本科专业。各“推荐院校”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时,必须将相应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实际开设课程等提交我校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专升本”本科专业。4 月 30 日前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t)完成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工作。

(二)组织学生报名

“专升本”学生推荐由所在院校严格按照“专升本”推荐条件、选拔比例负责组织和审核。符合“专升本”推荐条件的学生于 5 月 1 日至 10 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 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

推荐名单由各“推荐院校”在“专升本”报名网站于 5 月20 日前确认,并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7 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经“推荐院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并向我校提交 2020 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参考资格审核

我校将汇总“推荐院校”提交的推荐名单,并于 5 月 30 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经审查通过的学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推荐院校”须对参加“专升本”学生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因“推荐院校”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若最后出现成绩并列导致突破推荐数的,由“推荐院校”制定合理的淘汰制度确保推荐数不超过标准。

(四)组织选拔考试

1.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选拔考试于 7 月 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见组考方案)。考试科目由我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确定,共计 3 门,其中专业课 1 门和专业基础课 2门。每门 100 分,共 300 分。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报名时公布考试科目和考试参考用书。

2. 命题和制卷

我校自命题科目试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按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7〕3 号)等有关规定,制订命题和制卷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实施过程全程监督,命题和制卷过程采用全封闭管理。

3. 选拔考试

考试期间,考务工作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湘南学院王仙校区,“推荐院校”根据防疫要求负责安排专人全程接送考生到考试地点,组织师生考前培训工作,并审核本校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身份,同时保障师生往返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为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相互监督,每一个考场监考老师由我校与“推荐院校”各派一名进行交叉监考,“推荐院校”按每 30 名参考学生派 1 名监考老师,不足 30 的也派 1 名。同时,“推荐院校”还需派 2 名及以上巡考人员到考点巡考。

4. 阅卷、登分、统分

阅卷工作组,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组成,从“专升本”阅卷教师库中抽选,按专业(课程)共同随机差额化选调阅卷教师。登分、统分工作由我校工作人员录入,不同工作人员实行交叉核对,确保登分、统分工作无误。

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查分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经批准后,由教务处会同纪检(监察)室、阅卷教师、学生共同查分。经查阅试卷确有漏改、漏统、错统情况的,由阅卷老师提出成绩更正报告,经审批后予以更正。学生对评判标准、宽严把握有异议的,不予处理。

5. 单独组考工作预案

“推荐院校”负责提前通知学生做好备考措施,确保所有参考考生按时到考点参考。确因疫情影响需要单独组织考试的考生,“推荐院校”需提供书面依据材料(需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经审核同意报省教育厅后,由我校负责在 7 月 15 日前另外组织考试。

(五)确定预录取名单

1.我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录取学生。

2.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张榜公布 7 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预录取名单。

3.我校于 7 月 31 日前对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其专科阶段的档案由“推荐院校”按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我校。

(二)“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学籍注册工作应在 9 月 30 日前完成,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信息,确保与报名信息一致,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

(三)“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得以专科学历就业的同时采取业余形式就读本科。

(四)因“专升本”学生从专科阶段到本科阶段的学习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学校之间的合作是以协议方式自主确定,选拔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因此“专升本”学生必须在我校录取的专业完成本科学业。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执行我校的学籍管理规定,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规定颁发毕业证,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六、“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的要求

(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免试考生资格和身份确认由“推荐院校”负责。

(二)高职专科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复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与本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被我校录取的,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当年“专升本”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免试考生资格和身份确认由“推荐院校”负责。

七、其它事项

(一)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我校和“推荐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各校的推荐和选拔办法、推荐参加考试的名单、选拔考试成绩及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开公示,各环节的公示期不少于 7天。我校教务处、各“推荐院校”负责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相关信息。

(二)严格责任追究。 “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如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协商妥善处理,并报湖南省教育厅协调处理。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推荐阅读

湘南学院2020年专升本专业对应表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真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索,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推荐阅读